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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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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茅坪镇********保护项目施工
– 该项目建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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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25 发布招标公告 –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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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湖北 宜昌 秭归县
– 本地其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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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算:349.5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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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秭归县楚元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该甲方其它招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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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向立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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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1****5998
VIP会员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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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该机构负责的其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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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以上1-5条款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承诺函(格式以磋商文件提供为准),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安全员为其在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5)企业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证;
(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利水电)专业,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7)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带有二维码的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
(9)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其他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没有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且聘用单位须是该供应商。
(10)供应商须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书面承诺。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磋商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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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5 发布中标公示 – 公告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