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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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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大冶湖********勘察设计项目
– 该项目建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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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 发布招标公告 –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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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湖北 黄石 大冶
– 本地其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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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算: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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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 该甲方其它招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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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该机构负责的其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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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须按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否则不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1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公司成立未满1年,则提供近3个月财务报表);
4 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个堤防工程或防洪治理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信誉声明书)。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提供截图)。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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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9 发布中标公示 – 公告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