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上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D.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及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如为电子网页票据的,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F.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信息报告、网页查询记录彩色截图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G.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上传)
H.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I.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原件扫描上传)
J.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提供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上传)
证件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证件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或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